更新日期:2023-08-01
![]() |
簡介
特區政府持續透過恆常機制巡查打擊非法工程,優先處理和打擊影響消防救援工作、嚴重危害市民性命財產安全,以及進行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。本局先會透過勸喻方式,要求居民自行清拆僭建物,倘未有理會,本局會透過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”採取跨部門聯合清拆行動,保持建築物之安全、美觀外型及提升樓宇質素。
2022年8月17日生效的第14/2021號法律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》,在處理非法工程方面,賦予行政當局更多權力,新增多種執法手段,提升罰款金額,以加大打擊力度;同時,明確界定責任人及其義務,落實對非法工程的處理責任。進行非法工程會被罰,若不遵守拆卸令,則會另外再被罰款,如果最後由政府清拆,違法人或業權人還須承擔清拆費用。政府呼籲市民顧己及人,切勿進行非法工程。
除提升非法工程罰款外,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》並新增多種措施以加強打擊力度,包括引入刑事責任、在物業登記作附註,以及中止水電供應等。更多資訊,包括相關減免措施,請查閱土地工務局網站(https://www.dsscu.gov.mo/)內“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》資訊網”。
非法工程及無准照或預先許可工程的跟進
土地工務局在接到非法工程投訴後,會安排稽查員前往現場核實情況,倘證實非法工程正在進行中,會根據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》的相關規定對非法工程予以禁止。
本局處理非法工程個案是除了按照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》之規定展開相關程序外,亦可按照《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》之規定作出跟進。由於每個個案不同,當中涉及工程的複雜性、違法人士是否配合等因素,處理時間亦有所不同,故本局會就案卷的情況按輕重緩急處理有關非法工程。若非法工程屬新建、翻新或殘危的情況,對公眾走火安全、公共衛生等構成安全隱患的非法工程,均會作優先處理。
此外,按照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》之規定,一般地舖的裝修、樓宇的維修及保養工程等,亦須事先向本局作出預先通知或向本局提交工程計劃作出審批。工程的展開必須獲本局接納工程預先通知或發出相關工程准照後,才可展開施工;倘在獲得上述許可或工程准照前施工,一經發現,工程所有人將被處以罰款,且有關罰款不會因為工程事後獲得合法化而被免除。
當市民收到本局之禁制工程令,應遵守禁令及停止繼續進行有關工程,並到本局了解有關狀況,以及按法律法規作出跟進處理;如相關人士不配合本局之禁令停止施工,本局可要求治安警察局派員對現場協助查封施工地盤,以進一步制止工程繼續進行;同時,亦會登記在場人士資料,並向有關人士展開“進行非法工程”的處罰程序,當中包括倘有的刑事責任。
倘已施行之工程不能被合法化或有關合法化計劃不被核准時,本局會要求工程所有人於期限內清拆非法工程,並按原核准圖則還原;倘不遵守有關拆卸命令,本局將展開“不遵守拆卸令”的聽證程序,並對相關人士作出處罰;倘相關人士沒有按要求處理非法工程,局方會因應個案的輕重緩急展開外判清拆程序,而工程所有人須承擔清拆費用,以及相關 “不遵守拆卸令”之罰款。
統計數據
2019年-2023年開立新卷宗數量統計 |
|||||
2019年 |
2020年 |
2021年 |
2022年 |
2023年 |
|
1,102宗 |
869宗 |
834宗 |
723宗 |
541宗 |
2019年-2023年完成最終決定通知行政程序卷宗1)數量統計 |
|||||
2019年 |
2020年 |
2021年 |
2022年 |
2023年 |
|
53宗 |
37宗 |
67宗 |
47宗 |
7宗 |
1) 本局跟進非法工程個案會按相關法律規定展開必要的行政程序,違法人應盡快處理違法事項,倘違法人未有處理,本局會繼續跟進行政程序,直至對相關個案作出最終決定。違法人收到最終決定通知後,必須在限期內拆卸有關違法事項,否則本局將採取行動清拆,並收取相關費用。
2) 另,自2022年8月17日正式生效後,最終決定除拆卸的數量,同時包含對違法者的處罰數量。
2019年-2023年自願清拆次數統計 |
|||||
2019年 |
2020年 |
2021年 |
2022年 |
2023年 |
|
90宗 |
75宗 |
78宗 |
98宗 |
35宗 |
2019年-2023年歸檔卷宗1)數量統計 |
|||||
2019年 |
2020年 |
2021年 |
2022年 |
2023年 |
|
63宗 |
66宗 |
70宗 |
48宗 |
17宗 |
1)歸檔卷宗意謂有關違法事項已被處理,包括本局行動及違法人自行清拆。
備註:上述2023年之數據截至06月30日。